移民美国的途径有哪些?这是一个基础而又经典的问题。只是,美国移民法下,各种签证让人眼花缭乱,动不动就可以出一套书 。 回答起来简直一言难尽。
我们的目标,就是要把复杂问题简单化。孟小洁律师在此归纳了可以用来移民美国的五大资源,网罗美国移民法下的移民途径。
如何移民美国,取决于申请人有什么。有意向的读者,可以对比以下,看看自己有什么资源,从而决定要不要移、通过何种方式移。
(一)有亲戚:家庭团聚受支持,部分排期需时日要移民美国,最直接的方式,莫过于有亲戚。这里头包括已经有血缘关系的亲戚,或者通过婚姻关系后天创造的亲戚。
美国移民法根据提交申请人是否为美国公民,以及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,把不同的亲属关系分了类别,给与不同的待遇。最近的关系包括父母对子女以及配偶之间,最远的包括同胞兄弟姐妹。
由于亲属移民,对于申请人本身没有特别要求,所以申请人数众多。由美国对来自全球的移民每年有配额限制,所以部分类别的等待时间比较久。比如,大陆出生的申请人,如果是通过美籍同胞兄弟姐妹来申请移民,那么等待时间至少在十年以上。
在亲属移民中,需要注意的是,哪些亲戚可以申请绿卡?哪些亲戚申请绿卡是不受名额限制的?哪些变化是可能影响申请人资格的?不受名额限制的至亲,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、父母、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。亲属移民中,速度最快的就是这几类美国公民的至亲,不受每年的名额限制。为父母申请申请绿卡的前提,是美国公民要年满21周岁。所以赴美生子的父母,想要通过孩子申请绿卡,需要等待相当一段时间。
受名额限制,但是仍然可以申请亲属移民的有:
上述的每一个编号,都代表了一个独立的类别,表示等待的时间不同。孟小洁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下面两点:
至于一些特殊的情形,比如重组的家庭产生继父母/子女关系、提交申请人中途去世、申请人受到家暴的、美国公民长期在中国工作生活的,有一些额外的规定来管理,建议咨询专业移民律师后再采取行动。
(二)有成就:没有诺奖奥斯卡,也可以是杰出人才如果先天没有亲戚在美国,后天也没有姻缘在美国,那么首当其冲可以考虑的是,通过自己的努力,成为在某个领域的顶尖专家,从而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美国(EB1A)。
之所以首先介绍杰出人才,因为这是目前对大陆出生的申请人而言,在美国公民的至亲之外,申请速度最快的一种,并且没有资金上的任何要求。杰出人才对于申请人所在的领域没有限制,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。申请人可以是演艺明星、商界大亨、体育健将,也可以是在任何一行达到行业顶尖水平的佼佼者。孟小洁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杰出人才涉及方方面面,包括:医疗领域/计算机领域/工程领域的科研人员、社科领域的研究人员、在顶尖投行从业的分析师、纪录片导演、电影/电视编剧、翻译人才、珠宝设计师、顶尖建筑设计师、气功大师、地产精英,及各领域的优秀企业家等等。
除了一次性获得重大奖项外,申请杰出人才一般分两步走。第一步,证明申请人满足十条标准中的至少三条;第二步,证明综合考量申请人的情况,申请人符合杰出人才的要求。如果您觉得自己有可能符合这项,可以咨询专业移民律师进行评估。如果成就不能达到行业最顶尖的水平,或者证明材料上略有欠缺,但是申请人的成就高于一般从业人员水平的,也可以考虑国家利益豁免(National Interest Waiver),证明申请人能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。相比于杰出人才,中国出生的申请人通过这个方式申请的最大弊端是,时间略久需要排期,但是仍然是一条成本比较低的可行道路。
孟小洁律师提醒,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当时的成就,不需要已经影响到美国,可以是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内有全国范围的影响力。
这个类别可以由申请人自己为自己提交申请,无须美国雇主或其他人的协助。
(三)有工作:研究人员、普通员工、跨国企业高管/经理人
如果没有美国亲戚,也暂时达不到上述的成就,但是业务水准过硬,是一个勤勤恳恳的上班族,并且受到美国雇主的青睐,美国雇主愿意支持绿卡申请,那么可以凭借这份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,申请移民。
雇主支持的绿卡申请,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类:研究机构的长期教学/研究岗位(EB1B)、跨国公司的高管或者经理人岗位(EB1C)、一般的公司员工(EB2/EB3 )。
如果是教学/研究岗位申请绿卡,需要申请人至少在该领域有3年以上的研究经验,并且符合六条标准中至少两条,证明申请人的研究成果有国际的影响力。
如果是跨国企业高管/经理人申请移民,那么需要美国公司在海外有关联企业,并且申请人在海外关联公司至少任职一年以上的高管/经理人职位。很多留学生,或者身在海外的技术人员,想要通过雇主的支持申请绿卡,走的途径都是EB2/EB3,即一般的美国雇主支持申请绿卡。这个方式的关键,在于证明所申请的岗位,没有美国人符合最低要求。详细的说明,可以参考我们的文章《EB2/EB3雇主支持绿卡申请之三部曲》。
除了上面三种常规工作以外,如果是宗教类职位的,可以通过单独的类别EB4申请移民。孟小洁律师提醒,这几类通过美国雇主提供工作机会申请移民,并不要求雇员在获得绿卡前就开始为雇主工作。雇主提交这份申请,为的是雇员拿到绿卡后,可以长期为雇主工作。所以,要证明的是,雇主在提交申请时,有雇佣该员工的真实意图。
(四)有资金:资金合法+创造就业
如果没有上述的几种资源,但是申请人资金雄厚,花费百来万美金对生活无影响的,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移民,也就是近些年来在中国大陆相当红火的EB5投资移民。投资移民有三个关键要素:a)达到投资额,50万或100万美金;b)证明资金来源合法;c)创造10个美国的就业岗位。最后这一点,根据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投资的不同,有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之分。具体的EB5审理要求,可以参考《移民局公布EB5审案手册,审理标准变了吗?》。
EB5投资移民的投资,是要求承担风险的投资,所以采用这样的方式,需要考虑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。
目前,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,EB5已经开始有排期,案件的审理时间也愈来愈长。有些申请人因此踟蹰不前。但是,就如上文中所介绍,申请绿卡是有要求的,关键看申请人有什么样的资源。如果其他的资源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,申请人又决心申请绿卡,那么投资移民EB5仍然是值得考虑的。
(五)有运气:抽签移民、避难申请、大赦法案
上述四种方式基本囊括大部分途径的绿卡申请方式。除此以外,还有一些更关乎运气的申请方式。如果申请人出生在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,亦或者申请人的配偶出生在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,那么可以参与每年的抽签移民。美国每年都在全世界范围内,对于移民人数比较少的国家或者地区,开放抽签,直接凭运气就可以移民美国。
由于中国大陆是一大移民输出国,所以如果出生地是在中国大陆的话,那么不能参加每年的抽签移民。但是,如果刚好出生在中国香港、台湾、澳门的,那么是可以参与每年抽签的。
还有一些特别情况下,因为避难原因登陆美国,并且避难申请被批准的,那么也可以移民。亦或者,通过其他方式登录美国,终有一天等到大赦的,也可能。只是这两种方式,前者存在被大量滥用的情况,审理时间变久,申请难度也增大。后者在目前的政治气候下,恐怕是暂时等不到了。
结语
了解了上述几种方式后,孟小洁律师还有以下几点提醒大家:
希望这篇文章,可以帮助想要移民美国的申请人,更好梳理可选择的方式。一方面,希望一些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移民美国的人士,不要因为对移民美国途径不了解,只知道投资移民一种,而耽误了申请时机。另一方面,希望一些心动于“移民新途径”的申请人,可以了解法律的本来要求,避免被忽悠。
移民美国,或者世界上任何的地方,对于每一个移民的家庭,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。移民的初衷,或许是憧憬更好的生活,或许是想避开原来生活中的烦恼。但是移民,从来不是一剂包治百病的良药。
在新的土地上,移民家庭,会有新的生活,新的惊喜;也注定会有新的烦恼,新的挑战。孟小洁律师希望帮助各位,至少能顺利地抵达目的地;也祝愿每一个移民家庭,都能在之后的新生活中,达到或者超越自己的预期。想要到达明天,今天就要启程。启程后的故事,欢迎跟我们分享。如果要问我们有什么建议,请参考《移民美国为什么要先读<三体>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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